MOIO7091-審議事項-第4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中附帶條件變更案申請展延開發期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91
案件id
iDk45s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4月14日第235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98年5月15日府工都字第0980071580號函檢送變更計畫書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原計畫附帶條件開發期程部分修正為:
(一)擬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部分:
請新竹縣政府於依平均地權條例第56條規定,先行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並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2年內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本部逕予核定後實施;未能於上開期限辦理者,則維持原來(第三次通盤檢討前)之計畫。
(二)擬以無償捐贈方式辦理部分:
請縣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內,並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2年內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本部逕予核定後實施;未能於上開期限辦理者,則維持原來(第三次通盤檢討前)之計畫。
- 二、本計畫新竹縣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求,分階段報由內政部核定後,依法發布實施。
- 三、逕向本部陳情意見部分:詳如附表本會決議欄。
附件
- 附表: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
編號陳情人姓名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縣政府意見本會決議1陳萬福先生竹北市仁德街15號四樓9竹北市天后宮市地重劃案(變更案第三案)1.本案公共設施比例高達80.32%,如再加重劃費用後則高達88.22%,地主最高僅能配回45%。
2.縣政府無抵費地可供支付重劃費用,須另以平均地權基金來支付屬實浪費公帑。
3.因住宅區面積太少,地主僅能配回45%土地,縣政府無抵費地可配尚須浪費公帑3000多萬支付重劃費用,而地主配回之土地與平均地權條例之立法原意應配合55%以上相差10%以上,如照原三通縣都委會通過之方案住宅區面積2637平方公尺,地主可配回55%以上縣政府亦有抵費地可標1.保留百年步道設計,停車場變更為住宅區,兒童遊樂場用地變更為停車場。
2.新闢道路截彎取直。1.本案於三通變更案係審議期間,內政部都委會考量範圍內公有土地已達64.43%,且竹北都市計畫區公共設施嚴重不足,故為補充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劃設不足而調整變更。
2.本案變更係為解決該地區學校、寺廟、市場等所造成之人潮擁擠、交通壅塞及停車空間需求之問題,又竹北市公所未來對停車場將整體規為利計畫之執行,除請新竹縣政府向陳情人詳為解說外,其餘照縣政府研析意見。
編號陳情人姓名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縣政府意見本會決議售。
4.市地重劃新闢道路規劃失當,將造成交通嚴重堵塞和小學生上下學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因為道路之規劃於六公尺內連續兩個90度轉彎。劃,以促進地區發展;本案目前正由本府採公辦市地重劃,期能改善該地區都市環境品質。
2張盛昌先生竹北市竹仁里仁和街4號1331竹北市天后宮市地重劃案(變更案第三案)1.新規劃道路嚴重疏失,因724轉721再轉692-1是成ㄣ字形狀,造成兩個連續90度轉彎,會造成嚴重的堵塞,易發生事故,此路段為竹仁國小大門口,學生上下學是非常危險,都需穿越此路段。
2.規劃造成現有住宅路沖,將來692-1對面也造成路沖。
從692-1直通921-2行成十字路口,將來裝上紅綠燈,也較利於行人及汽機車駕駛安全通過。1.本案新增設之道路係參酌竹仁里意見考量該區之防救災等需求而劃設。
2.另保存區變更道路系統部份,係為考量該地區車行動線可直達中正東路,免再繞行,以減少壅塞而劃設。
3.陳情人建議其道路系統將造成住宅區及兒童遊樂場切割,不利整體利用。
4.另市地重劃工程進行時,已與竹仁國小協商,由校方於鄰近兒童遊樂場側,另設置上下學通道,並於兒童遊樂場設置避車彎,方便家長接送學童,可避免造成交通壅塞。
為利計畫之執行,除請新竹縣政府向陳情人詳為解說外,其餘照縣政府研析意見。
編號陳情人姓名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縣政府意見本會決議3鄒正廷等群眾竹北市天后宮市地重劃案(變更案第三案)1.新闢道路呈ㄣ型二個90度轉彎勢必造成交通嚴重的堵塞,沒有達到便民之美意,且浪費公帑。
2.竹仁國小數百名師生的必經出入口,危及民眾的生命,如出事那個單位那些人敢負責。建議之道路系統會將住宅區及兒童遊樂場切割,則請照原始之計畫道路為之。併第2案為利計畫之執行,除請新竹縣政府向陳情人詳為解說外,其餘照縣政府研析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