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111-審議事項-第10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土庫都市計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111
案件id
cl4Np3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雲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9月11日第15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雲林縣政府98年2月19日府城都字第0982700206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及第37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雲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擬變更電信用地為電信專用區部分,因該地目前以提供電信服務使用為主,為符合實際,故變更為「電信專用區」,不得為「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且免予回饋。
- 二、擬變更住宅區為「電信專用區」部分,亦請配合修正為「電信專用區」,不得為「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另參採縣政府列席代表之說明依「雲林縣都市土地變更回饋審議原則」規定應回饋10%公共設施用地(以折算代金方式抵充),並由雲林縣政府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以利執行。
- 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分:有關得為「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相關內容,請配合刪除。
- 四、據縣政府列席代表稱有關擬變更後電信專用區面積0.24公頃係誤載,請縣政府查明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