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121-審議事項-第3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配合台鐵後站地區都市更新計畫)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7121
案件id
R54D9w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3月25日第178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竹市政府97年4月3日府都發字第0970031347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及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計畫案前提本會97年4月15日第680次會議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97年4月15日第680次會議決議文辦理,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為利本都市更新案招商作業之順利進行,同意將本會第680次會議第五點之決議文,修正為「建請新竹市政府先行訂定都市更新計畫並經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本部逕予核定後實施。」。
- 二、本計畫案請新竹市政府補充說明前開審議完竣之都市更新計畫如何推動,並應納入計畫書規定,以利執行。
- 三、本案都市更新範圍內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共建設,在不影響整體都市更新計畫之原則下,得先行開闢使用,以利加速都市更新計畫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