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131-審議事項-第8案:臺南縣政府函為「變更佳里都市計畫(配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131
案件id
AVhDGs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3月7日第20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縣政府97年8月1日府城都字第0970171349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及同辦法第37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擬變更「機2」機關用地為「第一種電信專用區」部分,因該地目前仍係提供電信服務使用,為符合實際,故變更為「第二種電信專用區」,不得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且免予回饋。
- 二、擬變更電信用地為商業區部分,為符合現況及本會第699次會審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相關決議內容,並考量中華電信公司未來使用彈性及毗鄰地區發展需要,故變更為「第一種電信專用區」(得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金融保險業、一般零售業、一般批發業、健身服務業、餐飲業、一般商業辦公大樓)之使用),至於涉及回饋部分,應依縣府通案性處理原則辦理,並由縣府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以利執行;如無須回饋,亦請於計畫書敘明具體理由,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