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171-審議事項-第14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埤都市計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171
案件id
PPfxNU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雲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9月11日第15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雲林縣政府98年2月19日府城都字第098270020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及第37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雲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回饋之項目擬以代金方式捐贈,故代金運用應優先使用於改善鄰里社區之公共設施,以提昇當地都市生活環境品質納入計畫書規定。
- 二、本案原土地使用分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請縣政府查明是否已取得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變更相關文件,並納入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