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171-審議事項-第4案: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樹林(三多里地區)都市計畫(配合樹林市潭底溝分流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171
案件id
PhLjdj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8月20日第39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北縣政府98年9月22日北府城審字第0980791984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案名修正為「變更樹林(三多里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行政區為溝渠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配合樹林市潭底溝分流工程)案」。
- 二、計畫書「實施進度及經費」表內,漏列預定完成期限,請補正。
- 三、請臺北縣政府先行檢視已規劃完成之樹林地區整體排水改善計畫,以減少爾後辦理類似零星變更,避免影響整體區域排水功能。
- 四、變更後行政區被劃分為三區塊,日後開發建築時,請妥為規劃配置,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