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171-審議事項-第15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褒忠都市計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171
案件id
QlE7D0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雲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9月11日第15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雲林縣政府98年2月19日府城都字第098270020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及第37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雲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變更「機四」機關用地(面積0.10公頃)為電信專用區部分:
因回饋之項目擬以代金方式捐贈,故代金運用應優先使用於改善鄰里社區之公共設施,以提昇當地都市生活環境品質納入計畫書規定。
- 二、變更「機五」機關用地(面積0.18公頃)為電信專用區部分:
(一)本案變更土地目前仍係提供電信機房使用為主,為符合實際,故變更為「電信專用區」,不得為「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且免予回饋。
(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分:有關「得為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乙節之規定內容,請配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