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191-審議事項-第7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埔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六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7191
案件id
krteGF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依據新竹縣政府98年7月10日府工都字第0980109928號函辦理。
- 二、變更新埔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六案,前經本會94年7月26日第613次審議決議略以:「一、照縣政府於會中所提變更計畫圖通過,惟將本案之商業區(二)、住宅區(二)訂為商業區(一)、住宅區(一),本計畫區其餘商業區、住宅區則配合修訂為商業區(二)、住宅區(二)。…」。
- 三、復查本案係變更農業區為都市發展用地,依本會決議應先行辦理區段徵收作業後,始能報由內政部核定,新竹縣政府鑒於本案開發期限即將屆滿,爲利區段徵收之繼續進行,前以97年7月17日府工都字第0970096271號函報展延開發期限,案再經本會97年9月23日第691次會審決將本案開發期限展延至99年8月15日。
- 四、惟新竹縣政府於擬定細部計畫作業期間,為使該區土地作更適當合理之使用,依據實測之現況地形、地貌,並參酌民眾對本計畫所提建議及區段徵收實際作業需求,調整局部計畫內容,並以上開號函報請審議。
- 五、經提本會98年8月25日第713次會審議決議:「本案因尚涉及土地使用分區之調整及公共設施用地之劃設,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審查,並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後,再提會討論。」。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林委員秋綿(召集人)、王委員秀娟、李委員正庸、劉委員小蘭、及羅委員光宗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於98年9月30日召開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新竹縣政府於98年11月3日府工都字第0980174042號函送依照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及新竹縣政府98年11月3日府工都字第0980174042號函送計畫書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新竹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