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191-審議事項-第5案: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住宅區為商業區、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及道路用地)(土城市員福段24地號等及中華段1375地號等25筆土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191
案件id
y6B4re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1月20日第38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北縣政府98年5月4日北府城規字第098034371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顏委員秀吉(召集人)、王委員秀娟、鄒委員克萬、李委員公哲、及羅委員光宗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98年6月25日、98年8月13日及98年9月29日召開3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臺北縣政府98年10月30日北府城審字第0980915667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縣政府列席代表於會中說明有關環境影響評估,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國有土地處理方式等外,因尚涉及變更使用分區類別、使用性質、面積及公共設施劃設區位等,案情複雜,故請該府再詳予重新檢討分析並補充書面資料,交由原專案小組先行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