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201-審議事項-第2案: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學校用地【國小二】為學校用地【國小二兼供文教社教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7201
案件id
xl1HI1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9月24日第319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北縣政府98年11月4日北府城審字第0980934414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退請臺北縣政府依據本部98年10月23日以台內營字第0980810139號令修正發布「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及本部98年11月23日台內營字第0980810852號令修正發布「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學校用地平面多目標規定,審慎研酌本案是否可依前開二修正辦法執行,如確仍有辦理變更必要性,請再補充具體變更理由到部後,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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