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211-審議事項-第6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道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排水使用)(配合曹公新圳第二、三期改善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211
案件id
CJKMqB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9月16日第12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98年11月13日府建都字第0980291954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據高雄縣政府列席代表於會中說明,本案變更範圍線確與經濟部水利署審查通過「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相符,爰本案除應將經濟部水利署審查通過「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公文納入計畫書內敘明外,其餘准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