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211-審議事項-第17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變更關山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延長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六案(文小二)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案)」。
會議紀錄id
MOIO7211
案件id
OQHfz5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變更關山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前經本會92年10月28日第571次會及95年3月21日第629次會審議完竣,並經內政部以95年4月10日內授中營字第0950801901號函請該府依決議辦理後再行報核在案,其中有關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六案本會第629次會決議:「1、請臺東縣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先行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如無法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3年內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者,請臺東縣政府於期限屆滿前敘明理由,重新提會審議延長上開開發期程。
- 二、案經臺東縣政府以98年4月10日府城都字第0980032104號函請重新提會審議延長上開開發期程(期間並經本部營建署於98年10月23日授辦審字第0983580992號函催辦)及98年11月24日府城都字第0980113267號函請重新提會審議延長上開開發期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東縣政府98年11月24日府城都字第0980113267號函送意見資料通過,並退請該府併同本會92年10月28日第571次會及95年3月21日第629次會決議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將本會第629次會決議修正為:「1.請臺東縣政府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2年內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先行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2.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2年內未能依照前項意見辦理者,仍應維持原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惟如有繼續開發之必要,應重新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重新辦理檢討變更。」。
- 二、本次通盤檢討案臺東縣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求,分階段報由內政部核定後,依法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