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211-審議事項-第3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公園用地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211
案件id
wTrfWp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12月18日第38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98年3月31日北府城規字第0980239657號函送變更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周委員志龍(召集人)、王委員小璘、王委員秀娟、李委員正庸及羅委員光宗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98年7月14日及98年11月20日召開2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考量土城地區公共設施用地嚴重不足及為提昇都市生活環境品質,除於辦理通盤檢討或個案變更時,應優先補充不足之公共設施用地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通過,並退請臺北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土城市近年因引進各項重大工程建設,促使地方急速發展,導致人口持續增加,相較之下公共設施明顯不足,台北縣政府為提昇該區生活環境品質,同時全面檢視區內閒置之公有非公用土地,並將其適宜部分變更為公園用地或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以提供永久性之公共開放綠化與休憩空間,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