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271-審議事項-第4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光復都市計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271
案件id
F3bsPo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10月27日第12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以98年3月16日府城計字第0980040029號函送計畫書、圖等資料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及同辦法第37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提經本會98年11月24日第719次會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聽取簡報及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張委員梅英(召集人)、林委員秋綿、顏委員秀吉、李委員正庸、羅委員光宗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於99年2月8日召開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通過,並退請花蓮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縣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