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271-審議事項-第9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271
案件id
gIVrbL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8月13日第15屆第3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98年12月15日府城規字第098048527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及同辦法第37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將本案具體開發構想或開發計畫及基地空間配置概要(含土地使用計畫、配置示意圖、計畫人口、量體規模、交通動線規劃、停車空間、環境景觀、公共開放空間、污水之處理)等事項,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涉及回饋部分,應依縣府處理原則辦理,並由縣府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以利執行。
- 三、本案應回饋部分如擬折算代金抵繳,則應參照本會第699次會審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相關決議,應優先使用於改善鄰里社區之公共設施,以提昇當地都市生活環境品質,並請將該代金運用方式,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