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281-審議事項-第4案:內政部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一般保護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281
案件id
5v6GgV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部為配合經濟部所屬台電公司興建深澳-龍門345仟伏輸電線路第39、40、41號鐵塔,辦理本次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以98年12月17日內授營都字第09808181352號函請臺北縣政府依法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相關事宜,並經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99年3月12日城規字第0991000594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報請核定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98年12月23日至99年1月21日分別在臺北縣政府及貢寮鄉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並於99年1月15日上午10時整,假貢寮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98年12月24日起3日刊登於台灣新生報。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臺北縣政府99年1月27日北府城審字第0990084874號函)。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規劃單位(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有關本案土地地質分析、電路鐵塔路線經過地區是否會影響本風景特定區活動、變更後一般保護區功能是否喪失、本案對都市景觀與環境生態之影響,以及相關環境影響評估結論等,請補充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本案電路鐵塔之設置,應儘量維持原有天際線及地形地貌,與自然環境相融合,並應徵詢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