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281-審議事項-["第2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工業區、鐵路用地、墳墓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河川區為道路用地兼河川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保護區、工業
會議紀錄id
MOIO7281
案件id
S516r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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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基隆市都委會98年11月20日第353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基隆市政府99年3月2日基府都計壹字第0990142827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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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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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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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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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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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基隆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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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將鄰近整體交通路網系統、交通分析資料及變更後都市計畫示意圖等,補充納入計畫書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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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擬變更快速道路用地或道路用地為「快速公路用地兼道路用地」,經市府列席代表表示有其必要,請於計畫書補充說明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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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計畫「道路用地兼河川用地」如係以道路用地為主,請修正為「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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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道路用地為工業區部分,如未涉及回饋事項,請於計畫書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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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為河川區部分,請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26號解釋文及依經濟部、內政部92年10月26日經水字第09202616140號及台內營字第0920091568號會銜函送之「河川及區域排水系統流經都市計畫區之使用分區劃定原則」,妥予認定劃為都市計畫「河川區」或「河道用地」,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