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331-審議事項-第3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三灣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住宅區、農業區、墓地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乙種工業區)(配合台3線苗栗三灣鄉外環道路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331
案件id
p4d8vX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3月12日第22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99年4月16日府商都字第0990064391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計畫區與週邊交通運輸系統之聯接及使用現況情形資料(含示意圖說),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鑒於日前國道三號發生順向坡滑動意外事故,請補充本案周圍地質調查資料、相關災害防範措施,並納入計畫書敍明。
- 三、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三、編號四:同意變更道路用地為乙種工業區,惟涉及回饋部分,請縣政府參照相關規定妥為訂定回饋措施,並應於核定前由縣府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規定,以利執行。
- 四、計畫書之附錄五、六、七,非屬實質變更都市計畫內容,毋須納入計畫書,請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