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331-審議事項-第4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土牛地區主要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331
案件id
veUjjx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3月20日第19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96年4月10日府商都字第0960052497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2條及第13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洪前委員啟東(召集人)、賴前委員碧瑩、周委員志龍、陳委員麗紅、羅前委員光宗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分別於96年6月12日、96年7月18日、96年9月10日及96年10月9日召開會議聽取簡報後,由於洪前委員啟東及賴前委員碧瑩任期屆滿,案再經簽奉由陳委員麗紅(召集人)、周委員志龍、顏委員秀吉及羅前委員光宗組成專案小組繼續審議,專案小組又分別於97年10月14日、98年4月28日、99年3月2日及99年4月20日召開4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苗栗縣政府99年6月21日府商都字第0990110758號函檢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及苗栗縣政府99年6月21日府商都字第0990110758號函送計畫書、圖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變更竹南頭份(土牛地區)都市計畫原附帶條件規定該地區之開發需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苗栗縣政府考量土牛部分地區房屋密集人口眾多,以目前計畫內容實無法達成土地交換分合之成效,故參酌現況發展需求,配合當地居民意願與意見,暨考量地方財政與土地所有權人之公平權益,專案辦理土牛地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