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341-審議事項-第2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自來水事業用地(自2)及部分體育場用地(體2)為自來水事業專用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7341
案件id
71Bdpg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5月20日第244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中市政府99年6月8日府都計字第099015531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目錄頁中「陸、實質計畫檢討」,請配合計畫書第39頁修正為「陸、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
- 二、請補充本計畫之實施進度及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