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341-審議事項-第1案:連江縣政府函為「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341
案件id
oRbZ5B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連江縣都委會97年10月30日第25次會議及98年6月24日第26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連江縣政府98年12月7日連工都字第0980040784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林委員秋綿、張委員梅英、陳委員麗紅、黃前委員德治、黃委員德琳等5人組成專案小組,並由林委員秋綿擔任召集人,復於99年1月13日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惟連江縣政府迄今逾6個月尚未依專案小組建議意見補充相關資料,為因應都市計畫法第19條審議期限規定,爰提會報告。
決定:一、洽悉,並退請連江縣政府儘速依本會專案小組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補充相關資料後,再由本會專案小組繼續聽取簡報。
- 二、逕向本部陳情意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99年3月3日北局後字第0990003105號函送下列陳情意見,請連江縣政府研提研析參考意見,俾供本會審議上開計畫案時參考。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本案請連江縣政府依下列各點辦理,並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資料到署後,交由專案小組繼續聽取連江縣政府簡報。
(一)人口分析:依南竿鄉發展現況,本計畫區現況人口高於計畫人口,請補充分析部分年度人口突然增加之社會因素,並請補充相關觀光旅遊人次分析資料,俾作為計畫人口調整及公共設施用地檢討之依據。
(二)觀光旅遊:建議補充本計畫區觀光遊憩之自然及人文資源相關資料,以強化本次通盤檢討案中風景區及旅館區檢討變更之理由,俾利推動本計畫區觀光遊憩發展。
(三)交通系統:請補充說明本計畫區公共運輸系統之發展現況,以及交通運輸場站之需求分析。
(四)請補充說明本計畫區內建築聚落之特殊性,以及自然條件之發展限制,並請將本次通盤檢討擬將部分保護區檢討變更為住宅區之案例分類說明,以利後續審議。
(五)因連江縣地理環境特殊,且南竿地區與北竿地區發展背景相似,建議本計畫相關現況分析資料可參酌北竿地區通盤檢討之內容及格式,酌作檢討調整。
(六)變更內容明細表:本次會議僅討論變一案至變十案,以及變二十一案,初步建議意見如下表,其餘變更案件下次會議續行討論。
表九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變更內容新編號原編號位置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變更理由備註本會專案小組建議意見變一1-計畫年期為民國101年計畫年期為民國110年配合北部區域計畫(二通)草案計畫年期調整。計畫年期調整建議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24變更內容新編號原編號位置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變更理由備註本會專案小組建議意見變二2-計畫人口為3,990人計畫人口為6,300人1.計畫人口數低於現況人口數。
2.配合風景特定區計畫對地方觀光、休閒產業之推動及因應未來人口成長趨勢,考量現行計畫可發展用地規模,酌予調整計畫人口。計畫人口調整併初步建議意見(一),下次會議續行討論。
變三3馬祖村連江山莊機關用地(0.36)旅館區(0.36)1.經查連江山莊坐落馬祖段201地號土地,權屬為連江縣政府所有,連江山莊早期由縣府委外經營餐廳及住宿,目前閒置中。
2.南竿地區發展觀光所需住宿設施不足。
3.縣府擬釋出連江山莊土地,提供民間興建觀光旅館用途。團16團20(圖幅20)建議除請補充變更需求資料以強化變更理由外,其餘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變四4復興村連江縣議會住宅區(0.31)機關用地(0.31)配合縣議會使用現況及機關用地完整性予以變更。團8(圖幅29)建議除請補充土地權屬資料,並修正變更理由為依使用現況及土地權屬變更外,其餘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變五5調查局馬祖調查學校用地(0.01)道路用地(0.01)土地權屬為調查局所有,為配合現團5(圖幅28建議除請補充因配合迴車道25變更內容新編號原編號位置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變更理由備註本會專案小組建議意見站道路用地(0.02)機關用地(0.02)況使用予以變更。)劃設之需求,爰變更學校用地為道路用地之變更理由外,其餘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變六6馬祖高中保護區(2.23)學校用地(2.23)為馬祖高中管有,配合學校發展及使用需求予以變更。團10(圖幅56)請補充地形地質資料,下次會議續行討論。
變七7清水村神農山莊農會專用區(0.25)旅館區(0.25)1.神農山莊為馬祖地區最大客容量飯店,並由縣府委外經營,具有馬祖旅遊指標意義。惟其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會專用區,係以農民活動中心及其附屬設施項目興建。
2.神農山莊係農委會補助興建之農民活動中心,為符合實際使用予以變更。團20(圖幅66、67)依連江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本案土地權屬係為農會所有,又本案建築物係農委會補助興建之農民活動中心,變更為旅館區是否涉及應辦理回饋,且是否符合農委會補助之規定,以及變更後旅館區之使用強度低於農會專用區,是否影響現有建築物之使用等節,請連江縣政府補充相關資料,下次會議續行討論。
變八8機二十南竿發電保護區(0.06)機關用地(0.06)1.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團4(圖幅51建議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26變更內容新編號原編號位置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變更理由備註本會專案小組建議意見廠機關用地(0.10)保護區(0.10)祖區營業處管有。
2.計畫範圍與實際使用範圍不符,故配合現況及機關用地完整性予以變更。
3.機二十西側坡度較陡變更為保護區。、64)見通過。
變九9福澳港南側機關用地(0.12)電信專用區(0.12)配合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及新建電信大樓需求,並考量電信專用區完整性予以變更。團21(圖幅40)建議除請補充土地權屬資料,及說明後續是否依規定辦理撥用外,其餘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變十10民俗文物館保護區(0.12)社教用地(0.12)1.配合民俗文物館目前管有及未來興闢計畫調整變更使用土地範圍。
2.目前民俗文物館已逐年編列預算,辦理徵收等相關項目。團14(圖幅53)建議除請補充說明本案地形地質現況資料外,其餘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機關用地(0.14)郵政專用區(0.14)廣場(兼停車場)用地(0.18)港埠用地(0.01)變二十一26機三十八福澳港南側軍郵局港埠用地(0.16)機關用地(0.12)保護區(0.09)配合南竿郵政大樓興建計畫(馬祖第二軍郵局新建工程)予以變更。團17(圖幅40)依國防部列席代表說明,本案機關用地仍有軍事營區使用需求,建議縮小變更面積,爰有關變更為郵政專用區之面積,請連江縣政府與國防部協調後,下次會議續行討論。
(七)其他:請連江縣政府於下次會議提供相關照片,輔助說明本計畫區自然條件之特殊性,俾供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