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381-審議事項-第3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文大用地(供中興大學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7381
案件id
pMc76i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9月23日第239次會議及98年12月18日第241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中市政府99年8月3日府都計字第0990211263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依臺中市政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文大用地之容積率不得大於250%,較原住宅區之容積率不得大於220%為高,且住宅區可容許學生宿舍之使用,為避免外界誤解本案變更係為取得較高容積率及可能造成之負面觀感,本案原則同意變更為文大用地,惟變更後之容積率應維持原住宅區之規定,以玆妥適。
- 二、請補充計畫審核摘要表中有關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39次會議審議資料,以供查核。
- 三、有關本案變更後文大用地與周邊住宅區之交通出入動線動線,請臺中市政府納入細部計畫中妥予規劃檢討,以避免影響周邊住宅區之交通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