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381-審議事項-第6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配合計畫道路交叉口截角土地變更)案」。
會議紀錄id
MOIO7381
案件id
vpY5di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3月10日第87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嘉義市政府97年7月23日府工都字第0970138903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陳委員麗紅(召集人)、顏委員秀吉、林委員秋綿、黃前委員德治、郭前委員武博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於97年9月9日、10月7日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初步建議意見,嗣准嘉義市政府97年12月3日府工都字第0970149544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到部後,經提本會97年12月30日第698次會議決議:「考量本計畫案約有670處道路截角需辦理興闢,其經費預估約為6億元,所費不貲,請嘉義市政府針對未來實際開闢之急迫性、可行性及如何降低財務經費等面向,就本案670處道路截角予以分類,分別訂定具體之開闢執行方式及開闢期程,並研提補充圖說相關資料到部後,再提會討論。」。
- 七、案准嘉義市政府99年8月23日府工都字第0995035389號函補充修正計畫書、圖到部後,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及嘉義市政府99年8月23日府工都字第0995035389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建議本計畫案請嘉義市政府依照下列各點修正計畫書、圖及補充處理情形對照表到署後,提請委員會審議
- 一、請加強敘明本計畫案之背景緣由、變更理由、需要性與急迫性、課題與對策及檢討變更原則。
- 二、配合檢討變更原則及本計畫案分成6項變更類型,建議加強敘明變更內容明細表、變更內容及補充6項變更類型之變更示意圖。
- 三、本計畫案「6項變更類型」擬變更後之公共設施用地(如:道路用地、公園道用地、人行廣場用地等),建議查明有需(無需)拆除現有既存建物數量與比例及研提拆遷補償因應措施。
- 四、本計畫案變更內容明細表之單位面積係以「公頃」為單位,致部分變更案面積無法顯示,建議改以「平方公尺」為單位,以具體顯示擬變更內容之面積數值。
- 五、請補充本計畫案實施進度及財務經費表(應包括項目、面積、土地取得方式、開闢經費、時程、主辦機關、經費來源)。
- 六、計畫書第19頁「本計畫發布實施後,如仍有截角土地未及納入變更者,得依本變更原則迅即檢討處理,並得逕為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建議刪除後段「並得逕為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文字,以資簡潔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