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411-審議事項-第9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草屯都市計畫(部分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為社教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411
案件id
MEWOhH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8月12日第21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南投縣政府99年9月7日府建都字第09901868720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參據南投縣政府列席人員說明,本案將來興建集會所之樓地板面積以不超過200平方公尺為原則,不屬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117條規定之特定建築物適用範圍,故除將上開說明納入計畫書敘明外,其餘准照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