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411-審議事項-第8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蘆竹(大竹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411
案件id
guFkjF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2月26日第15屆第11次會審議修正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97年5月30日府城規字第0970165785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王委員小璘(召集人)、賴前委員美蓉、李委員正庸、孫前委員寶鉅、王委員秀娟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於97年9月23日、98年2月24日、98年6月9日、98年10月22日、99年3月11日及99年8月9日召開6次會議聽取簡報後,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桃園縣政府以99年10月4日府城規字第0990384016號函送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及桃園縣政府99年10月4日府城規字第0990384016號函送修正後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建議照縣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補充處理情形對照表到部後,提請本部都委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