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431-審議事項-第4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員林火車站周邊都市更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431
案件id
Y0iCfm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6月30日第19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99年8月11日府建城字第0990201001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許委員文龍(召集人)、李委員正庸、林委員秋綿、顏委員秀吉、林委員志明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於99年9月30日召開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經彰化縣政府99年11月9日府建城字第0990285488號函,檢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資料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及彰化縣政府99年11月9日府建城字第0990285488號函送處理情形通過,並退請彰化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有關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三,請縣府將車站專用區西側退縮部分劃設為細部計畫之道路用地乙節,考量該計畫道路將增加地區交通量,不利行人通行及商業發展,故請劃為細部計畫之廣場用地,較為妥適。
- 二、有關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五,據縣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本案涉及回饋部分將俟未來辦理都市更新以權利變換方式提供,故本點意見刪除。
- 三、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六修正為:「本案如經本會審定,須另擬細部計畫部分,應俟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細部計畫,以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通過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本部逕予核定後實施;惟屆時如需調整本會決議文者,則再提會討論。」,以利執行。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99年9月30日初步建議意見:
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建議照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書面資料到署,提請本部都委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