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511-審議事項-第3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三義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511
案件id
ISKVfV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11月3日第225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99年12月8日府商都字第099022496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案變更位置之選址評估、區位因素、用地面積需求分析、基地空間配置概要等基本資料,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有關五榖段546地號之分區及實際使用情形請於變更內容綜理表變更理由更正補充。
- 三、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增訂部分,請納入變更內容明細表,以資妥適。
- 四、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