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531-審議事項-第1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蘆洲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抽水站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531
案件id
c3PVxE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原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11月25日第40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0年3月16日北府城審字第100024658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將本案抽水站用地改(擴)建工程選址評估過程,以及周邊歷年災害發生類型、危害程度及易淹水潛勢分析等資料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請將本案所需工程用地面積概估及基地空間配置示意圖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明確。
- 三、計畫書所附土地登記簿謄本,建議刪除並改以列表說明,以資簡明。
- 四、附帶建議:
請新北市政府於辦理該地區通盤檢討時,應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研議綜合性防災(含防汛、防洪、蓄洪及滯洪設施、防洪年期)計畫,對計畫區作整體考量,以資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