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551-審議事項-第14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變更臺東市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二十七案(逕逾二)附帶條件延長開發期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551
案件id
JoL6vL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台東市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經內政部都委會93年09月07日第592次、94年04月12日第606次、94年06月21日第611次及96年11月27日第671次會議審議完竣,其中有關變更內容新編號第二十七(逕逾2)案決議略以:1.「……請臺東縣政府於期限屆滿前敘明理由,重新提會審議延長上開開發期程。」2.「……惟如有繼續開發之必要,應重新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檢討變更。」;嗣經臺東縣政府100年3月22日府建都字第1003011861號函送延長開發期程申請書,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將計畫書變更內容明細表(表二)備註三修正為「請臺東縣政府於完成臺東縣都委會審定細部計畫後,依平均地權條例第56條規定,先行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並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3年內檢具變更計畫書、圖報由本部逕予核定後實施;未能於上開期限辦理者,則維持原計畫。」外,其餘准照臺東縣政府100年3月22日府建都字第1003011861號函送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併同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71次會議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