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581-審議事項-第5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581
案件id
X8lxNt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9月10日第220次會議、100年1月28日第22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南投縣政府100年3月8日府建都字第1000049556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彭委員光輝(召集人)、李委員正庸、顏委員秀吉、張委員梅英、張委員治祥、林委員志明、蕭委員輔導等組成專案小組,於100年4月21日召開1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初步建議意見,嗣准南投縣政府100年6月3日府建都字第1000114175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到部後,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事項「照案通過」,係屬誤植,應修正為「照規劃單位初擬意見通過」。
- 二、有關廬山溫泉地區業經經濟部劃定公告之特定區域土地徵收補償查估經費、易地遷建及防救災演練計畫等部分,本部業於100年4月14日召開廬山溫泉地區易地遷建地點辦理情形會議獲致結論(如附件),建議請南投縣政府將前開應補充相關資料之後續辦理情形與處理原則,適度納入計畫書敘明,俾利查考。
- 三、經濟部水利署意見:
(一)經濟部業於99年10月1日公告「中央管河川濁水溪系支流塔羅灣溪之堤防預定線圖」,有關計畫書內敘明河道治理線等相關用語,建議統一修正為「堤防預定線」。
(二)廬山溫泉地區業經經濟部於99年5月12日劃定公告為「特定區域」,有關計畫書內敘明「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公告...」部分,建議修正為「經濟部公告...」。
(三)計畫書第48頁有關「塔羅灣溪河道治理計畫...」,建議修正為「塔羅灣溪水道治理計畫...」。
(四)本計畫案塔羅灣溪流經都市計畫範圍,其土地使用分區區擬變更為「河川區」部分,建議請南投縣政府依內政部、經濟部92年12月26日台內營字第0920091568號、經水字第09202616140號會銜函及經濟部93年1月13日經水字第09302600470號函辦理;另依經濟部97年9月26日經授水字第09720207480號函認定程序辦理。道路系統於河川區重疊部分,建議依經濟部97年11月10日經水字第09717001080號函示之「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或「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等劃定原則規定辦理。
(五)馬海僕溪及塔羅灣溪公告治理界點(廬山吊橋上游1公里處外),並非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建議請南投縣政府查明主管機關,如為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則請依上述會銜函辦理,如非屬者,亦請參考上述會銜函辦理。
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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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於內政部於內政部於內政部於100年年年年4月月月月14日召開廬山溫泉地區易地遷建地點日召開廬山溫泉地區易地遷建地點日召開廬山溫泉地區易地遷建地點日召開廬山溫泉地區易地遷建地點辦理情形會議辦理情形會議辦理情形會議辦理情形會議紀錄紀錄紀錄紀錄本案請南投縣政府依下列各點原則辦理,並於文到20日內函送特定區域土地徵收補償查估經費、易地遷建及防救災演練計畫等相關資料到部後,再召開下次會議繼續討論。
- 一、都市計畫變更部分:
(一)南投縣政府於100年3月8日報部核定之「變更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擬將該計畫區內之土地變更為保護區及河川區,以及廣場、公園及機關用地等,因案情複雜,已由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組成專案小組,並訂於4月21日召開第1次會議聽取該府簡報說明。
(二)考量廬山溫泉地區易地遷建具有時效性,建議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第1次會議,即能完成研擬初步建議意見,並儘速提報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由南投縣政府於1個月內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報請本部核定,俾利該府於100年8月底完成公告發布實施。
- 二、徵收補償部分:
(一)廬山溫泉地區業經經濟部於99年5月12日劃定公告為「特定區域」,其中擬劃設河川區土地部分,請經濟部水利署配合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案,完成法定程序公告實施後,儘速辦理土地及地上物徵收補償作業。
(二)特定區域非屬河川區土地部分(即部分保護區土地),其中合法建築物部分,請南投縣政府尊重土地所有權人之意願,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0條規定辦理徵收補償;非合法建築物部分,依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99年8月24日重建家字第0990006674號函以:「原居地房屋如非合法建物,請依法由地方政府自行斟酌是否發給救濟金」,爰請南投縣政府查明依該府土地徵收補償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自行斟酌發給救濟金。至於救濟金經費來源部分,請南投縣政府先行查估所需金額後,審酌是否再提報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爭取經費,或評估納入辦理遷建地點區段徵收開發財務之可行性分析。
(三)請南投縣政府依該府土地及地上物徵收補償標準,儘速查估特定區域範圍內土地及地上物徵收補償經費,以利後續徵收補償作業之進行。
- 三、易地遷建部分:
(一)依南投縣政府100年3月29日函送易地遷建分析資料及該府與會列席代表說明:經評估春陽、福興農場及九芎林等地區,仍以福興農場安全性最高,係為易地遷建首選地點。為釐清廬山溫泉地區遷建所需土地面積,請南投縣政府提供廬山溫泉業者與住戶遷建福興農場之意願調查分析,以及所需該農場土地面積,以作為政策決定之重要參考。
(二)配合前開遷建意願調查分析估算所需福興農場及周邊公有土地面積,請南投縣政府評估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並將該府支應特定區域非合法建物救濟金等相關費用,納入區段徵收開發財務可行性評估分析。
(三)台糖公司畜殖事業部之既有營運土地及隔離綠地,建議予以保留,以保障該公司既有畜殖事業營運與經營。
- 四、防救災計畫部分:
(一)配合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母安山建置地層滑動預警監測系統,水利署建置淹水預警通報系統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請南投縣政府依前開預警監測等相關資料,研提防救災演練計畫及提供緊急避難安全地點,並督促所屬消防單位及仁愛鄉公所積極辦理疏散避難演練,以落實執行防救災演練計畫,避免災害發生時造成重大災情。
(二)請南投縣政府於本(100)年汛期之前,辦理1次疏散避難演練,以檢視防救災演練計畫成果,並提高當地防災避難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