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581-審議事項-["第3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研究專用區為園區事業專用區、綠地用地;部分綠地用地為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園區事業專用區)
會議紀錄id
MOIO7581
案件id
hnDRc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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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委會100年4月7日第229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00年5月13日府都商字第100009025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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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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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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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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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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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科學工業管理局列席代表補充說明,擬提高園區事業專用區之建蔽率及容積率,與苗栗縣都委會決議不同,且委員仍有相關疑慮(包括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產業發展政策或方向、應補充環境影響分析摘要、環境差異分析之審查情形、變更研究專用區為園區事業專用區之理由應加強說明、本案變更後環保設施用地是否足夠、園區事業專用區建蔽率及容積率提高之必要性、使用項目放寬情形,以及是否涉及變更回饋事項等),請苗栗縣政府補充相關內容,納入計畫書敘明後,檢送計畫書、圖適當份數及處理情形對照表送部,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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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後續如經本會審決通過,請依下列各點辦理:
(一)請將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通過之結論,納入計畫書敘明。
(二)本案變更計畫內容超出公開展覽範圍部分,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