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581-審議事項-["第2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河川區)案-『大武崙溪中崙里、安樂國宅下游及大武崙工業區等既有護岸加高工程變更都市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7581
案件id
voDSDN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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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基隆市都委會100年3月23日第362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基隆市政府100年5月17日基府都計壹字第1000156923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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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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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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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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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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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基隆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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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審查通過之水患治理計畫而變更都市計畫,請將相關核准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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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變更範圍僅變更小部分大武崙溪護岸,至於其他大武崙溪水道後續應如何處理,請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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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案擬變更為河川區部分,請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26號解釋文及依經濟部、內政部92年12月26日經水字第09202616140號及台內營字第0920091568號會銜函送之「河川及區域排水系統流經都市計畫區之使用分區劃定原則」,妥予認定劃為都市計畫「河川區」或「河道用地」,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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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案計畫書、圖案名不一致部分,請查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