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691-審議事項-
會議紀錄id
MOIO7691
案件id
2Y0aV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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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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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澎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8月17日第11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澎湖縣政府100年10月6日府建發字第100090211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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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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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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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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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澎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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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量本體育場開發完成後,除供作民眾運動場所外,並提供大型活動、集會等使用,為避免各項活動聚集大量人潮、車潮,對附近地區交通造成衝擊影響,故請澎湖縣政府將區域性及基地內交通動線分析,暨紓解周邊交通及停車之改善方案,納入計畫書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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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補充提供經主管機關核准依都市計畫法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之文件,並納入計畫書附件,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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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妥為製作都市計畫審核摘要表,並納入計畫書內,以資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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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請參照部頒「都市計畫各種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地退縮建築及停車空間設置基準」妥為訂定退縮建築規定,以資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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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可依現行規定辦理,故計畫書玖、其他:「二、本體育場用地得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之規定作多目標使用。」乙節,請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