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711-審議事項-["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五股都市計畫(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部分河川區兼供高速公路使用為河川區,部分高速公路用地為住宅區、乙種工業區、農業區,部分道路用
會議紀錄id
MOIO7711
案件id
pvPobq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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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9月28日第1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0年11月4日北府城都字第1001551819號函送變更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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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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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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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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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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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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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變更後高速公路用地部分地界畸零不整,請補充該部分現況使用情形及工程變更設計緣由,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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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書之實施進度及經費表,請確實查明補充本案變更擬新增路權範圍之土地面積與權屬,將土地取得及開發方式予以分類,並核實估列所需開闢經費、預定完成期限與經費來源等,納入計畫書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