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751-審議事項-第10案:桃園縣政府函為修訂「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綠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751
案件id
dmRjks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4月25日、100年9月28日第16屆第10次、第1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100年12月28日府城都字第1000548389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計畫名稱修正為「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綠地)(修訂部分用途及管制規定)案」,以資明確。
- 二、請補正計畫書審核摘要表之「人民或團體對本案之反映意見」,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