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771-審議事項-第1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汐止都市計畫(配合新江北橋引道延伸段暨周遭排水設施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771
案件id
bpKNaZ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8月9日第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1年2月29日北府城都字第101126068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3,採納新北市政府列席代表之說明,同意變更河川區為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並請補充敍明變更緣由,又案名請配合修正為「變更汐止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保護區為道路用地,鐵路用地為鐵路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河川區為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配合新江北橋引道延伸段暨周遭排水設施工程))案」,以資明確。
- 二、本案新闢道路將穿越鐵道下方其現況高度及將來有關交通管理改善措施,詳予補充納入計畫書敍明。
- 三、請補充本計畫區及關聯區域之河川及區域排水糸統示意圖納入計畫書,以資明確。
- 四、變更計畫書附圖部分模糊不清、標示不明,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之規定,妥為製作。
- 五、本案因變更內容與原公開展覽內容不一致,故應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本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