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791-審議事項-第11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民雄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791
案件id
2sGuRK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3月17日第22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101年3月8日府經城字第101004314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4條第4款及同法第42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一、「郵政專用區」允許使用之項目,請參照本會第752次會第一類型第一類型第一類型第一類型通案原則所訂內容妥為詳列,以資明確。
- 二、請補充本計畫歷次個案變更一覽表,並附有變更內容、核定(准)文號、發布日期、文號,以資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