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801-審議事項-["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仁武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兼供河川使用)及部分鐵路用地(供高速鐵
會議紀錄id
MOIO7801
案件id
qRMXhl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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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12月19日第1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101年4月3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1314724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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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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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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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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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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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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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採納高雄市政府列席代表於會中說明,計畫書第20頁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二誤植為「道路用地變更為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面積0.26公頃」應修正為「變更道路用地為道路兼供河川使用,面積:0.05公頃。」及「變更道路用地(供鐵路使用)為道路用地(供鐵路兼供河川使用),面積:0.21公頃。」,案名並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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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依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6次會議決議,將經濟部水利署核定公文及市政府水利及都市計畫單位出具本案所提都市計畫變更範圍與經濟部水利署核定之堤防預定(用地範圍)線一致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另因經濟部水利署函復本案堤防預定(用地範圍)線尚未經該署核定,並請查明是否超出公展開展範圍,如超過公展範圍者,應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應將該署前述核定公文納入計畫書敘明,再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