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811-審議事項-第8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草屯都市計畫(部分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為社教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811
案件id
di7YIO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3月27日第22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南投縣政府101年5月16日府建都字第1010097107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南投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為增加公共開放空間,故將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建蔽率修正為不得大於50%,容積率修正為不得大於150%。
- 二、法令依據部分:請將本案准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規定辦理之相關文件並納入計畫書,以利查考。
- 三、請參據101年5月16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草屯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將計畫書內容予以配合修正,以資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