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811-審議事項-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暫緩發展區及附近地區)(部分保護區為醫療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811
案件id
vYAqpa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3月8日第17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1年4月6日北府城審字第1011503635號函送變更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許委員文龍(召集人)、李委員正庸、李委員公哲、賴委員美蓉及林委員志明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於101年4月27日召開會議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新北市政府101年5月14日北府城審字第1011732366號函檢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補充資料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請新北市政府參考會中委員所提意見(包括山坡地開發管制規定、坡度分析、山坡地解編事宜、基地區位選址評估及有無其他可行替代方案、環境影響評估【包括山坡地開發面積已達3.058公頃,總挖方達21萬立方公尺等】、水土保持計畫、高速公路與基地關係及基地開發承諾事項等),詳予評估補充相關書面資料,並請專案小組赴現地勘查,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