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831-審議事項-第8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南都會公園特定區計畫(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第一階段)案」。
會議紀錄id
MOIO7831
案件id
iIPIv9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3月26日第1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1年5月8日府都綜字第1010376867A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一、請將鐵路地下化後,其騰空路廊之空間使用計畫,與周邊沿線土地具體可行整體發展構想、策略等納入計畫書補充敘明。
- 二、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中規定,鐵路地下化兩側50公尺範圍內土地,日後於申辦建物興建等工程時,應先會商鐵路主管機關乙節,請將其管制目的與原則,劃定範圍之適當性及將來執行之可行性,詳加分析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請將本案變更涉及之環境影響評估分析及結果內容,納入計畫書補充敘明。
- 四、請補充製作「實施進度與經費表」,並納入計畫書中,以資完備。
- 五、請補充提供經主管機關核准依都市計畫法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之文件,並納入計畫書附件,以利查考。
- 六、請臺南市政府將台鐵局及該府列席人員於會中說明之鐵路地下線型規劃、施工安全計畫、地面土地使用計畫、周邊土地相關縫合計畫、都市更新計畫及現有車站保存計畫等意見妥予綜整後,納入計畫書補充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