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841-審議事項-["第12案:原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廣場用地、綠地;部分道路用地變更為綠地、住宅區暨計畫範圍線調整)(配合後港巷道路拓寬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841
案件id
O1QmU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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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原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7月26日第129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原高雄縣政府99年11月16日府建都字第099030288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於99年12月29日召開第1次會議後,嗣因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該府再提請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4月11日第3次會議審議修正後通過,續召開本案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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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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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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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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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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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顏前委員秀吉、李前委員正?、王前委員秀娟、林委員?明、蕭委員輔導等5人組成專案小組,並由顏前委員秀吉擔任召集人,於99年12月29日召開1次專案小組會議後,因王前委員秀娟任期已屆滿,經重新簽奉核可,由彭委員光u接續擔任專案小組成員,專案小組於100年7月12日、100年12月14日、101年5月1日召開3次聽取簡報會議後,獲致具體建議意見,並經高雄市政府101年6月21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13255980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特提會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