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851-審議事項-第14案:連江縣政府函為「變更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851
案件id
GbRgyO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連江縣都委會98年7月21日第27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連江縣政府99年4月21日連工都字第099001267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林前委員秋綿、張前委員梅英、王前委員秀娟、黃前委員德治、黃委員德琳等5人組成專案小組,並由林委員秋綿擔任召集人,於99年6月4日召開1次專案小組會議。後經連江縣政府100年10月27日連工都字第10000039042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到部,因林前委員秋綿及王前委員秀娟擔任本部都委會委員任期已於100年6月30日屆滿,不克續任本案專案小組召集人及小組成員,爰改由本部都委會張前委員梅英接任召集人,並由劉委員小蘭、邱委員英浩接任小組成員,復於100年12月8日及101年5月4日再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並於101年4月27-29日至現場勘查,獲致具體建議意見(詳附錄)
- 七、本案經連江縣政府101年7月11日連工都字第1010024228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及處理情形對照表到部,爰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