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871-審議事項-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板橋(浮洲地區)主要計畫(配合板橋浮洲榮工廠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871
案件id
SpN4an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10月14日第1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1年1月5日北府城審字第1011013526號函送變更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許委員文龍(召集人)、李前委員正庸、劉委員小蘭、林委員志明及蕭委員輔導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並分別於101年2月2日、5月4日及7月26日共召開3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新北市政府101年8月29日北府城審字第1012424747號函檢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補充資料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為避免本案後續辦理區段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遭受質疑而引發不必要之抗爭活動,請新北市政府儘速研提區段徵收可行性評估報告(包括區段徵收範圍調整、地主意願調查、拆遷補償及安置計畫、財務計畫與實施進度等)及相關資料,依規定提報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並將審查結果及處理情形,併同第3次專案小組(101年7月26日)以後所接獲之逾期陳情案件,一併提請專案小組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