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881-審議事項-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淡水(竹圍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第三之一種住宅區、公園用地、廣場用地(兼供道路使用)及道路用地)(海天段443地號等14筆土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881

案件id

DFvjA4

概要說明

決議

附帶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