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891-審議事項-第2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桃17線蘆興南路拓寬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891
案件id
xhGePT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7月20日第16屆第1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101年9月5日府城都字第1010220667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法令之相關認定依據闕漏,請縣政府補正,以利查考。
- 二、本案計畫道路拓寬與「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綠地為高速公路用地、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配合國道1號五股至楊梅段拓寬工程)案」道路之關聯性及銜接情形,請納入計畫書敘明,又有關計畫書中涉及「桃園交流道及中正路匝道動線改善工程」部分,請配合目前辦理情形修正相關計畫書圖,以資妥適。
- 三、為避免後續道路徵收引起民眾抗爭,縣政府列席代表於會中針對本案之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之補充說明,包括徵收補償、道路中心線等,請詳予納入計畫書敘明。
- 四、本案實施進度及經費之預定完成期限部分,請配合實際情形修正,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