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911-審議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911
案件id
sBh7Pt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3月8日第1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1年8月13日北府城都字第101231038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該基地現況為空地,未來預計興建龍埔機房及服務中心,確屬經營或發展電信事業所需之必要或相關設施,故同意變更為電信專用區(得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並於計畫書中敘明:「變更後基地不得適用開放空間、增設停車空間及綠建築等相關容積獎勵規定。」。
- 二、本案應回饋部分如擬折算代金抵繳,請參照本會第699次會審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相關決議,應優先使用於改善鄰里社區之公共設施,以提昇當地都市生活環境品質,並請將該代金運用方式,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三、涉及回饋部分,請市府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以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