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951-審議事項-第4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南投(南崗地區)都市計畫(公用事業用地為機關用地【供南投分局半山派出所新建辦公廳舍】)案」。
會議紀錄id
MOIO7951
案件id
NFr37T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9月24日第23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南投縣政府101年11月8日府建都字第101022209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南投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將本案變更後原有南投分局半山派出所現址,未來使用計畫等納入計畫書敘明,俾供日後辦理通盤檢討時之參據。
- 二、逕向本部陳情意見部分:詳附表,本會決議欄。
附表、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請概要建議事項南投縣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逕1陳情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陳請位置:南投市南山段78地號1.南投郵局各科室工作場所目前均集中於南投三和大樓,空間嚴重不足,該局郵務科包裹郵件無適當工作平台,影響作業;行政部門行銷贈品、文書檔案、物料等均無處存放;1樓營業支局使用空間狹窄,殘障坡道無適當地點設置,嚴重影響服務品質。另該局升降電梯僅有1台,不敷營運所需;且郵務車輛停車場地不足嚴重影響正常作業,亟需使用本案土地,俾利改善。
2.該區目前為空地,適合作為興建南投郵局局屋使用,相關購置案目前正於辦理中;本案土地購置價款概算約為5033萬元,至南投縣政府係以無償撥用取得土地,無法增加國庫收益。建議維持原計畫使用。未便採納,有關郵政公司的需求,本府現正辦理第二次通盤檢討,將另覓適當地點設置。照縣政府研析意見,未便採納。
逕立法委員林明溱國會辦公室函轉: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陳請位置:南投市南山段78地號南投分局半山派出所易地重建因素:
- 一、急迫性:
1.半山派出所原管轄南投市平山、永豐、新豐、福興等4里,民國97年南投分局因應治安、交通需要,依規定重新辦理警勤區劃分,將原南投派出所管轄之漳和、漳興2里劃給半山派出所,因此該所現管轄南投市平山、永豐、新興、福興、漳和、漳興等6里,警勤區增加至23個,員警數由原7名擴大編制至24名(另有7名交通小隊警力,共計31名)。該所轄境有南崗工業區1處,廠商437家,就業人數約1萬8,000人,外籍勞工計3,312人,占全縣50%,轄區面積1,835.64公頃,人口數3萬680人,因就業人口及外勞眾多、交通繁忙,治安更顯複雜重要。
2.現半山派出所辦公處所老舊狹隘,空間需求不足,且腹地太小,又921地震亦部分結構受損無法重新規劃擴建。半山派出所原規劃設計容納7名員警之辦公場所,目前全所編制31名員警,辦公空間更為狹隘窘迫,不敷使用。
3.現半山派出所基地緊鄰彰南路,迴轉空間小,車輛出入不易,公務及民眾洽公車輛停車空間不足;辦公請同意本案用地變更。建議採納。
理由如下:1.為提升該區治安及交通管理,並解決南投分局派出所辦公廳舍不敷使用等需求問題,同意變更為機關用地。
2.本案原計畫即為機關(四)用地,民國70年南投(南崗地區)都市計畫半山地區細部計畫為供鄰里性之公共建築使用之機關用地;民國75年南投(南崗地區)(第一次通盤檢討)配合郵局發展需要變更為公用事業用地(一),至今已逾25年尚未開闢,建議變更回機關用地。照縣政府研析意見通過。
空間狹窄無法集中辦公及管理,導致民眾洽公及偵辦刑案極為不便,影響員警服務民眾及處理公務之品質。
- 二、需求性:
1.現有半山派出所基地面積為228坪,建物總樓層面積為144坪(3樓),原規劃設計容納7名員警辦公場所,目前全所編制員警31名,辦公空間更顯狹窄窘迫。依內政部警政署31人所建辦公廳舍面積計算表之標準核計,所需樓層地板面積計需2,176m2,約658坪;上述面積與現有派出所7人辦公廳舍面積490.46m2相較,相差4.4倍之多,故易地重建已迫在眉睫。
2.半山派出所易地重建,可整體有效規劃合適的警察辦公場所。辦公廳舍重建後,可提供員警寬敞明亮、服務動線流暢的辦公空間,改善員警工作環境,提升員警工作士氣與熱誠,保障民眾財產生命安全。
- 三、適當性:
1.南投市平山段78地號土地,位於現有派出所左後方約150公尺處,同為平山里,轄區民眾熟悉附近環境,位置適中、寬廣,又四面環路,交通便利,可整體有效規劃警察辦公廳舍。
2.重建基地位處轄境之中心點,位置適中,又鄰近勤務繁眾之南崗工業區,交通四通八達,出勤快速,具機動性,遇有狀況,能迅速抵達事故地點,有效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3.易地重建之土地,現地草木叢生、閒置荒蕪,中華郵政公司於25年來均未規劃開發使用,不符現有土地利用效益。
4.為尊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意見,於規劃期間委請立法委員林明溱居中溝通協調,並於101年4月24日達成協議,請郵政公司在明年未編列新建預算情形下,同意將該筆土地由本局向財政部國有產局辦理撥用,供新建警察派出所辦公廳舍使用,嗣後南投郵局需新建大樓用地時,請南投縣政府協助提供妥適地點,由郵局辦理價購。
5.南投市平山里辦公處101年4月21日聲明書內容略以:警察局為維護地方治安,擬將半山派出所遷建於南投市平山段78地號土地,鄉親熱烈歡迎與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