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981-審議事項-["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住宅區、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綠地用地、污水處理廠用地、道路用地及
會議紀錄id
MOIO7981
案件id
5umjq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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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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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本案前經本會101年7月24日第784次會議審決略以:「本案聯外道路經桃園縣都委會審議調整後,變更範圍內三民段589、590、592地號等三筆土地超出原來公開展覽範圍,且變更為道路用地部分與公開展覽內容有所差異,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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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經桃園縣政府依前開決議事項於101年11月19日起辦理公開展覽,補辦公開展覽期間計有1件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並經該府101年12月25日府城都字第1010328084號函檢附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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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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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准照桃園縣政府101年12月25日府城都字第1010328084號函送補辦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之該府研析意見辦理,並請桃園縣政府併同本會101年7月24日第784次會議決議文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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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補辦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桃園縣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1謝清富1.本案東北側農業區欠缺完善對外聯絡道路,以致農業生產及居民生活均有不便。
2.未來農業區之產業道路能在石門大圳三座屋分線與本案計畫道路,作聯接作為農業區對外進出之主要道路,以提升當地農產運輸便利與生活品質。新設南北向道路致北側汙水處理廠6米路再延伸至石門大圳三座屋分線不予採納,說明如下:
1.道路延伸後仍需設置路橋方可跨越三座屋分線。
2.計畫區北側現況已有供通行使用之便橋,再行增設有道路功能重複之虞。
3.考量本次變更並不影響原有農路通行,若沿伸道路連接農業區,恐將造成穿越性交通影響住宅區居住之寧適性。
4.避免增設道路造成兩側非農業使用擴張,影響既有農業發展。
(相關說明詳見附件二說明簡報)准照桃園縣政府研析意見不予採納。
附件一人民陳情意見表附件二陳情意見研析說明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