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991-審議事項-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停車場「停三」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991
案件id
dovu8j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12月6日第27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2年1月11日北府城審字第1021024717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新北市政府補充該計畫區之停車供需調查資料(含路邊停車、路外停車、民營停車場等),並針對洽公民眾停車需求部分,研擬相關因應對策,一併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二、請新北市政府補充本案相關興建計畫資料(包含各項公共服務設施之設施內容、量體規模、配置區位、公共開放空間及動線規劃等),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三、請補充計畫區歷次變更計畫一覽表,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資完備。